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、公正、顺利进行,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[2018]16号)、《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甘教资助〔2019]3号)及《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,结合学生实际,严格按照《酒泉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及等级标准》所列条件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评议小组评议、班主任推荐、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认定,确定董玉婷等159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3天,公示名单见附件:《2025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》。
2025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.pdf
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,请全院师生进行监督。公示期内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手机短信、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,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。
监督电话: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支部副书记 刘亮 1365936859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
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
党支部书记、院长:武兴宝:464039546@qq.com
党支部副书记:刘亮:289907179@qq.com
副院长:孙涛:511244932@qq.com
副院长:张吉强:641201492@qq.com